按“教财司函[2014]5号”文件规定,教师用公费执行出国(境)任务,请申报时一定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

网上申报填写要求:

填写申报表时请注意:

按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教师赴境外与会,访问一个国家只批准五天,两个国家八天,三个国家十天(一般性访问不再批准)。超出此时限者,不予批准。合作研究、研修、培训、学习、竞赛等出国(境)事项,严格按邀请函邀请日期报批,赴外时间不得增加,故所持邀请函件一定注明邀请赴外日期及日程安排。邀请函邀请日期不明确的及无日程安排的,不予审批。

按国家相关规定,教师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必须办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严禁持因私证件,今后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者,国际合作处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1、请在线填写并打印 东南大学出国(境)校内申报表(一定要正反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并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党、政领导分别签字、盖章。

2、出国(境)30天以上(含30天),请至人事处会签。

3、涉密人员请至校保密办会签。

4、涉密人员请填写并打印《东南大学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doc(三份)与 《东南大学涉密人员参加境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登记表》.doc(一份)。

5、出国(境)如使用985经费、211经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请附经费计划书。

(注意:表格请逐项认真填写,出访经费请一定要认真填写,批件上会打印所填写经费号,财务处根据批件上的经费号予以报销、校领导审批后不得更改经费号。)

交国际合作处审批需如下材料:

1、东南大学出国(境)校内申报表(一份)

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此表格无需学院签字盖章,直接填写完毕打印后即可)

3、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一份)

4、邀请函复印件(两份)

请大家务必下载最新的申报表,以免耽误您签字盖章!

以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