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用公费执行出国(境)任务,请申报时一定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20140630.doc”。

1、请在线填写并打印  东南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doc(一定要正反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2、在外经费来源为导师科研项目的需填写项目号并需导师签字同意,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及邀请函复印件一份报国际合作处。

说明:学生需执因私护照出国(境)并自己办理有关的签证手续。如学生户口在校内的,可在申请表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正面复印,执复印件赴校保卫处办理有关的办理护照手续。签证过程中,需办理学校相关文件的,需将领馆网站的相关页面打印,再至国际合作处办理(待申请批准后才能办理有关签证文件)。

学生自行至相关国家驻上海领馆进行签证!(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可代为办理韩国、日本的因私签证手续,学生可由国际合作处代为办理韩国、日本国家的签证手续。)

学生归国后请至国际合作处领取批件,至财务处报销。

4、出国(境)如使用985经费、211经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请附经费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