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常规项目”的说明
为满足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基本需求,教育部特设立“学校常规项目”。本项目支持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长期或短期承担学校日常专业、外语课程的教学任务及从事共同科研等活动。
一、申报条件
1、高校可在全部学科门类范围内申请本项目支持;
2、项目申报需依托在研科研项目(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聘请外 国专家来校指导、合作以推进项目的实施,即可申报该项目资助)。
二、申报与下达
1、请以院系所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经费一般于项目申报的次年5月份下达,项目执行期为一年 ;
(1)项目类别栏请填写项目申报所依托的原科研项目:例如:国家“973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是省部级项目等项目类别;
(2)若项目拟聘请的专家尚不能确定,可以不填"专家姓名"、"专家国别"、"来华时间"等栏目;
(3)经费预算请根据拟聘专家人数、在华工作天数等具体情况,填写在4万元人民币内;
(4)聘请目的及项目的主要内容栏请填写:项目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及所需拟聘外国专家解决的问题(要求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
(5)提交申请时,请同时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请核对原项目的执行时间是否与申请项目时间匹配,如:申报2012年度计划的原项目至少是2012年底仍在研的项目)。
三、经费使用
1、下达经费由国际合作处统一管理;
2、聘专费用由各院系所先行垫支,再往国际合作处办理报销手续;
3、办理报销手续需填写邀请国(境)外来华人员费用报销说明.doc;
4、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境外专家在华食宿、交通、参访、讲课费等费用,一般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成果报送
获批项目请于第二年的9月1日前报送 东南大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常规项目成果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