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说明

一、项目类别

1、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分为平台类及个人类;

2、平台类项目分为“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及“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期为10年(建设期按自然年度计算);

3、个人类项目分为S类(顶尖专家)、H类(高端专家)及Y类(青年学者),项目执行期均为2年(执行期按自然年度计算,例:2024年度申报项目,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工作每年进行,通知会发至学院。大致时间在2月至5月间,具体申报时间请留意通知;

2、外国专家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专家(不含外国永居身份),港澳台专家可视同外籍专家申报;

3、项目申报使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12333.gov.cn) 进行填报。填报路径:登录后 →【人才人事】→ 外专服务【外国专家项目管理】。

三、项目经费及使用范围

1、平台类项目经费每年度根据上一年度决算情况拨付,每次拨付经费使用期限为两年,未使用经费将按照要求上缴。

2、个人类项目经费预算按实际发生填报,项目国拨经费为定额。 S类为50万元;H类分为20万、30万及40万三档;Y类为20万元。执行期内经费一次性拨付,结项时未使用经费将按照要求上缴。

3、经费使用范围包括(1)专家工薪资助/咨询费(讲课费)/补贴;(2)专家交通费;(3)专家住宿费。

四、项目获批

申报及获批的每一个环节均可在申报平台查看。一般从项目申报至获批为2-3个月时间。获批经费将全额拨付项目负责人账户。

五、项目决算及总结

1、平台类项目及个人类项目均要求每年在平台上完成年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决算;

2、平台类项目需每年提交总结,5年进行评估,10年进行验收;

3、个人类项目执行期结束需提交项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