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公出国(境)事宜
学生因公出国(境)除研究生院资助系统申报外,还一定要事先在办公系统里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审批,由此方能办理相关的签证文件及报销文件!
请进入校园网:在国际合作处 (seu.edu.cn)里点击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 进行申报。
不得事后申报,事后申报不予审批。
注意事项:
1、申报需要外方出具的邀请函,所持邀请函件一定注明邀请赴外日期和被邀请人姓名,如邀请函邀请日期不明确,不予审批。
2、按国家相关规定,在申请赴外时间时,可最多按邀请函邀请时间前后各延长一天。(赴日本一定要按邀请函滞在日程表的时间填写)如不按批件天数出行,造成的其他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3、学生需执因私护照出国(境)并自己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
4、申报后,一定要提醒导师、学院院长及书记上网进行审批!
签证部分
1、如所赴国家签证材料需要:派遣函、学校法人证书及翻译件等材料,请先在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系统中查看自己申报流程的审批进度,确认学院通过审批后,再来外办办理相关材料;
2、派遣函除韩国为中文且有特殊模板外,均为英文版。请自行在国际合作处→师生出国境申报→签证材料→派遣函(资助证明)模板派遣函(资助证明)模版下载 (seu.edu.cn)中下载。根据各国家要求和个人情况修改后,打在提前领取的学校信纸或空白A4纸上(来我办套印)。
出行事宜:
1、请严格按审批天数出行。例如:校内申报时间为8月3日至8月12日,一定要8月3日或之后离境,8月12日或之前入境,证照上中国边防会加盖出入境章。请严格遵守出行纪律,超期者将不能报销任何费用!
请注意!证照上的中国边检出入境印章上的日期天数,不得超出批件日期天数!
2、出行前请仔细阅读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材料https://oic.seu.edu.cn/2018/0604/c18928a218728/page.htm
3、在国外期间,切记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证件及贵重物品。如果在国外护照丢失,请及时联系我驻当地领馆办理临时证件。
特别注意:近日,我校师生在国外出访发生了几起因公护照被窃事件(特别是在欧洲此类情况经常发生),给个人后续行程及归国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请切记保管好个人证件!
完成出国(境)任务后:
报销材料:《东南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原件,共2份份材料请在完成出国任务后,来老图127领取。来拿报销材料前,请务必提前核对项目号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在拿报销材料时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