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开展高质量合作与交流,根据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24年度第一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全校各院系和学术单位全职聘用的专任教师;
(二)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申请人在外期间应能够使用英语或目标大学所在国语言进行无障碍交流;
(四)申请人须与目标大学有一定的合作交流基础;
(五)申请人赴目标大学从事的合作交流活动需能体现其学术水平和学科特色;
(六)申请人在完成自身的学术工作任务外,需主动与目标大学相关教授、学院及交流合作事务负责人等交流互动,建立互信,讲好东大故事,积极邀请其来我校访问交流,切实推进与外方大学的校级或院系级实质性合作,为双方缔结正式合作协议打下基础;
二、目标大学
在重点支持《进一步鼓励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开展高质量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资助办法(试行)》附件中所列大学的基础上,将目标大学范围拓展至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须满足《QS世界大学排名2024》和《2022-2023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排名前100位)。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1日—12月22日
四、拟派出时间
2024年上半年
五、派出时长
3个月
六、申请评审流程
(一)申请人对照《进一步鼓励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开展高质量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资助办法(试行)》,填写《派出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申请中需详细描述在外期间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效;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学术委员会负责人或学院主要负责人在《派出申请表》“院系学术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经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XXX申报”并签名,加盖院章)后提交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
(三)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负责申请人的选拔工作,视情开展专家评审,择优选拔。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名单将向全校公示。
七、需提交的材料
1.《派出申请表》
2.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电子版(派出申请表学院签章后的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请于12月22日(星期五)下班前发至邮箱globalseu@163.com 。
八、其他
1. 2023年第一轮申报(2023年7月17日—8月4日)时已提交申请表,且申请派出时间为2024年的可不重复提交申请表,我处会将申请纳入此轮申报统一选拔,如有信息更改也可选择重新提交申报。
2. 对于较好完成工作任务且有实质性项目落地的资助人选,我处会视情对后续合作项目和交流往来继续予以资助。
附件:1.派出申请表.docx
2.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开展高质量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联系人:于璐 18951828862
袁超 1395169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