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财司函[2014]5号”文件规定,教师用公费执行出国(境)任务,请申报时一定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

  赴台与会及交流合作必须赴校港澳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如随赴台旅行团队或自由行赴台参与任何交流活动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由此赴台因无批件不能报销,且是错误行为)。

(一)赴台参加国际会议及两岸会议(需在与会前两个月申报)需准备以下材料,且所有材料必须为中文:

1、邀请函

2、在台日程(由邀请方提供:大陆地区XXX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

3、邀请方简介

4、会议承诺函(会议承办方必须承诺会议是学术会议,无“一中一台”及“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问题。)

5、全体与会人员名单(只要姓名与单位)

(申报时上述材料需各一式三份)

(二)赴台进行文化及科技交流活动需准备以下材料:

  1、邀请函

  2、在台日程(由邀请方提供:大陆地区XXX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样本))

  3、邀请方简介

上述材料准备齐备后,在线填写并打印 东南大学出国(境)校内申报表(一份)、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此表格无需学院签字盖章,直接填写完毕交国际合作处)。将上述所有材料报校港澳台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出草文件向省台办申报。

待省台办下达最终批件后,申请人持省台办批件原件、台方的入台证(一定要彩色打印)、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并填写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样本),赴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请大家务必下载最新的申报表,以免耽误您签字盖章!

以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